篡改一下《鹿鼎记》来讲点道理:
陈近南收了韦小宝为徒,便将生平所学倾囊相授。那韦小宝又十分聪慧,师父所教,全都听懂记牢。后来机缘凑巧,又得洪教主传授“美人三招”。自我感觉于是十分之好。
既已得到当世两大绝顶高手的格斗术真传,少不得去江湖上闯闯,也好扬名立身。没想到第一个遇到的就是故人茅十八。刚丢了个架势,要让茅十八明白自己已非复吴下阿蒙,却被茅十八飞快一耳光扇得眼冒金星,嘴里没来得及不干不净骂几句,手上没来得及抓把石灰使个茅招,又被兜屁股一脚踢翻……
请问:已经知晓当世最高级格斗术的韦小宝为什么还是会被茅十八一耳光一脚打翻?
所有明白点起码事理的人都会对这问题嗤之以鼻:缺练呗。
那我再问一句:这是否证明陈近南洪教主的格斗术被茅十八不知是何师承、部分靠自己打野架总结出来的“综合格斗术”完胜了?
估计那些自以为明白事理的人要语塞了,因为若干年前霍元甲、王子平、蔡龙云打败外国拳手时他们说是国术赢了西洋拳击,前不久徐晓冬战胜魏雷(那不就是《射雕》里的铁掌水上漂裘千丈吗?)时他们说是综合格斗术完胜中国传统武术,按同一逻辑,现在该说茅十八格斗术完胜陈近南格斗术吧?这话又很是说不出口。
道理其实很简单:“知”不等于“能”。无“知”者必然无“能”,无“能”者未必无“知”;有“能”者必须有“知”,有“知”者却未必有“能”。
其中关键在于,知易行难,“行”依赖于“能”。而“知”要转化为“能”,尤其是要转化为优异的“能”,达到内化于心、得心应手、运用自如的程度,不论格斗技能还是其他技能,都是必须经过辛苦的甚至痛苦的训练方能实现的。
像韦小宝那样多听少练、光说不练乃至说的比唱的好听的有“知”无“能”者比比皆是,充其量只是个纸上谈兵的赵括之流。魏雷之败,是他自己能力之败。以他的能力,敢自封“太极宗师”,放在武林中人人在实战中求生存的冷兵器时代,早就被打死打伤了,哪里熬得到徐晓冬来捡便宜的这一天?
世界各民族都有格斗术(除了《镜花缘》里从来不打架的君子国中人)。格斗术是实战经验的总结,一旦被总结出来,它就成了一门知识。书本记载的、师傅传授的、学生记住的,都只是“知”,不是“能”。作为知识的格斗术,有高下优劣之分吗?也许有,但是没法证明——各种格斗术的习练者都认为并宣扬自己的格斗术是最高明的(明知自己所学的不好,还要辛苦地学痛苦地练,你不是傻呀?),谁也不服谁。要分出高下,只有对决。问题是,就像韦小宝的故事所说明的,努力程度不同导致的“知”转化为“能”的程度、水平不同,再加上身体素质、心理素质、反应速度、临战状态等其他影响胜负的因素,纵然对决,胜出者终究只能证明此一个体比之彼一个体能力的高,而不能证明此一格斗术比之彼一格斗术的优,哪怕这两个个体不是随机的而是本格斗术门派全体人员公推的,一样不能证明。
如果作为个体的徐战胜魏或者霍、王、蔡战胜外国拳手说明他的格斗术胜过对方的格斗术的逻辑能够成立,那么,使用综合格斗术的徐如果战胜了另一个综合格斗术拳手算什么?综合格斗术完胜综合格斗术?魏若败于另一个同门太极拳手,是xx太极拳不如xx太极拳?
今天中国传统武术界在实战技能上,总体来说无能,那是不争的事实,不必等到徐晓冬魏雷之战来证明。
原因何在?明白人都知道。
时移则事易,人类发展到今天,不知有多少过去非常有用因此也产生了许多高手的技能,已经因其不再具有实用价值而被淘汰了、弱化了或者改作他用(比如用于比赛)了。曾经在农村被视为庄稼把式标志性技术的犁地技术、曾经被列为士兵三大技术之一的刺杀术已经几乎没人用、没人会了,8级车工老师傅一辈子练就的高超技艺,现在一个熟练的数控机床青工就能甩他三条马路以外。
格斗术不能例外。冷兵器时代早已结束,法制社会也逐渐建立,除了极少数特殊行业(例如执行任务时杀人不用偿命、被杀也无处诉冤的特种部队),曾经深具实用价值的格斗技能在现实生活中已经罕有用武之地,势所必然地,苦练格斗术的动力和压力也已远非冷兵器时代可比。今天中国武术在格斗中的群体无“能”,不能也不可能反证中国冷兵器时代的格斗术的低劣。即使当初的格斗术高明得遍地都是东方不败、独孤求败,而且老祖宗的格斗术全都被毫无保留毫不走样地传到了今天,缺乏动机和压力的情况下,也已经不能培养出那个年代的格斗士了。
从上个世纪50年代起(肖力行老师说还要早得多),国内的各级武术比赛就不是以对抗决胜负,而是以对比定输赢——参赛选手逐个上场表演武术套路,裁判员根据动作的完成质量评分,评定高下优劣(相似于体操比赛)。
学以致用,练为战。种瓜不一定得瓜,种豆一定不能得瓜。比赛方式决定训练方向,顺理成章,武术教练员运动员普遍不习、不谙格斗技能是必然结果,武术运动员还能有高明的格斗功夫倒反而是咄咄怪事了——有那功夫,不如苦练套路以便赢取锦标。民间虽然还有出于爱好而研习格斗技能的传统武术习练者,缺乏方方面面的条件,没有出路,难成气候。
但也并非只是中国今天没有了真正的格斗术。
冷兵器时代结束后,老外挖掘格斗术的商业价值,把它改造成竞技娱乐项目、体育项目,拳击、泰拳、自由搏击、综合格斗……等等,留了格斗术一线血脉。
但是即使是这些项目中的高手,掌握的就是真正的格斗术吗?
一个参加格斗比赛的人,跟一个在古罗马竞技场生死搏杀的角斗士、一个要在月黑风高中面对剧盗巨寇力保财物和性命不失的镖师,处境看似相同,实则迥异。格斗比赛输了还有下次,斯巴达克思输了就死了,镖师输了即使侥幸逃命也只得承受倾家荡产的后果。
临战的表现靠平时练就。格斗选手为了赢取锦标固然需要刻苦训练,冷兵器时代刀头舔血的武士平时练功稍有懈怠,就是在拿自己的性命开玩笑。两种人,谁的训练水平会更高些?
任何格斗比赛要能合法进行、要能持续,必然要有规则,规则中必然要有对选手人身安全的恰当保护(否则谁肯干?否则法律怎能允许?),而这种保护同时就是限制,例如不能撩阴、不能戳眼,被击倒时裁判要读秒保护,等等。在这样的保护和限制下的格斗术,显然不是生死搏斗时的真正格斗术。生死搏斗时别说是有人因被击倒而晕厥十秒,只要一秒,就足以成为死人或者残废了。若无ko,各种格斗比赛都由裁判以点数判定胜负,生死搏斗中,有效击中对手的次数有何用?追求的是致命一击或者至少是致胜一击。策略自然不同。
电视里常有各种格斗比赛转播,当一个被介绍以往战绩十胜一负的选手在台上得意洋洋顾盼自雄时,我通常会想:如果此人以往经历的不是比赛而是生死搏斗的话,就凭那一负,恐怕早已埋在土里或者躺在床上了。
年轻时,我也曾痛心疾首于武术不武,中国武术沦落为“中国舞术”,认为比赛中演示的套路称之为“以攻防动作组合而成的自由体操”比称为武术更贴切。现在看清楚想明白了,既然各种格斗比赛反正也没展现出真正意义上的格斗术,不过是些迎合了部分人嗜血暴虐心理的游戏(你到现场看各种格斗比赛,通常会听到与罗马角斗场上几无二致的“打死他”之类的喧嚣声),这样的游戏,输了如何?赢了又如何?中国武术不走这条路并非错误。
这时才发现,我们的老祖宗真是高明。世界上各个民族都有格斗术,惟有我们的老祖宗在冷兵器时代结束后,与时俱进,变废为宝,把格斗术改造成了健身术。心意六合拳、太极拳、形意拳、八卦掌、水浪拳……,由格斗术演化而来的健身术百花齐放,统称为中国武术,造福于吾国成千上万民众。若论功德,显然远胜于今天比赛场中少数人热衷少数人获益却又在年纪大了后深受伤病之害的“伪格斗术”。
而格斗术能够演化为健身术,套路的出现功不可没。这就是我下次高兴时要再来大放厥词的题目了。 |